一、大陸主辦單位
上海交通大學
二、臺灣主辦團體:
社團法人中華傑出青年交流促進會
三、臺灣協辦單位:
海峽兩岸人民服務中心
四、比賽時間與地點:
2009年11月20-26,七天。
上海:上海交通大學內。
五、參賽方式:
1.參賽者自行組成創業團隊,以團隊的形式參賽。
2.可以跨校組隊
3.參賽者向本賽區的主辦方提交參賽作品。
4.每個團隊報名參賽人數為3-5人。
5.此次競賽,台灣方總人數為30-40人。
6.如果報名人數超出,主辦方有權評選最終赴上海之參賽團隊。
7.臺灣方的參賽團隊,赴上海交通大學,通過總決賽評委書面評審、現場巡展、秘密答辯以及公開答辯等形式評選出獲獎作品。
六、參賽資格:
- 西元2006至2009三年內曾經組隊參與臺灣境內創業創意類比賽
- 西元2006至2009三年內曾經取得臺灣境內創業創意類比賽的獎項。
- 西元2008至2009學年內正式註冊在讀的大專生、研究生和博士生。
七、評審方式:
1.按照上海和臺灣分兩組,分別評獎。
2.總決賽將分為秘密答辯與公開答辯兩個部分。
3.總決賽評委將由部分業界導師、專家委員會部分委員組成。
4.團隊于秘密答辯一周前提交最終版BP(商業計畫書)以及參加答辯所用ppt。由組委會預先送至各評委手中每支團隊只能有四名成員參加答辯。秘密答辯為團隊BP簡介20分鐘及回答評委提問10分鐘。
5.根據秘密答辯的評審(另附)結果評選出“海峽兩岸大學生科技創新創業競賽”的各類獎項。
6.金獎團隊與銀獎團隊參加公開答辯。每支團隊只能有四名成員參加答辯。秘密答辯為團隊BP簡介20分鐘及回答現場觀眾問題10分鐘。
八、獎勵辦法:
1.比賽設立海峽兩岸大學生創新創業競賽 金、銀、銅獎、優秀獎、最佳團隊表現獎、最佳創新創業展示獎以及最具投資潛力獎等,並頒發獎金。
2.臺灣方頒發:2009年第二屆海峽兩岸大專學生創新創業競賽 證書
上海方頒發:上海交通大學創業計畫大賽獲獎證書。
3.可推薦臺灣獲獎團隊,參與大陸全國性創新創業競賽。
九、聯絡與查詢方式: 書面文件請寄: 中華傑出青年交流促進會 “2009創新創業競賽籌備組” 地址: (100)臺北市林森南路十號十樓之一 E-MAIL請寄: acetw2008@gmail.com 聯絡方式: 電話:(02) 2358-1086 (02)2358-6064 傳真:(02) 2327-8965 (02)2357-8023 活動聯絡人: 蔡筑雯 小姐 本次活動專屬網頁: http://creativeplan.pixnet.net/blog 主辦單位網站: 中華傑出青年交流促進會 www.acetw.org 報名表下載:http://rapidshare.de/files/48346880/20090915.doc.html
十、團費
1.團費每人新台幣 21,900元(包含來回上海機票、保險、上海食宿等)預約報名時免繳任何費用,但採先付訂金及繳清團費者優先遞補名額之方式。
2.訂金 2,000 元/每人。若因他人優先繳清團費而遭排除名額時得全額無息退還訂金,但若團員自行取消行程則訂金不退還,餘款請於說明會前或當場繳清,逾期者視為棄權論。
3.退費規定:若出發前提出退費須扣減訂金、機票費用及已產生之費用,後再依比例退費。餘額退費比例:31天前退餘額80%;15~30天前退餘額50%;4~14天前退餘額30%;3日內不退餘額。